文/若非如是
最近,某即时通讯软件公司和一家国际大企业联合推出的一个网络传递奥运圣火的活动吸引了万千网民,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北京火炬手去奥林匹斯取圣火更激发了大众参与的热情。
这个商业活动的成功,至少反映出广大百姓的一种情绪,那就是比起看电视直播来,普通的民众更希望自己能够亲身参与到其中。奥运圣火一直是不同国家、不同语言、不同信仰、不同种族的人们共同追求世界和平和体育最高境界的独特象征。从1993年到2001年,中国人对奥林匹克的追求从失望到希望、从悲伤到欢乐。这八年一路,我们走得太长也太难。而今,奥运圣火,终于来到我们的面前,我们自然希望自己也能是其中的一份子。
只可惜,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那么几个奥运火炬手的名额实在有限,否则大家挨个排成长龙,也能把火炬从珠峰一个接一个的传到北京了。然而大家依然渴望参与,所以咱们的本山大叔也要巴巴的在春晚上过把火炬手的瘾呢。
这种热情的另一个表现就在于大家对于奥运火炬手人选的关注上。既然无法亲身参与,那么选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人来也是好的啊。于是网络上关于某些娱乐明星作奥运火炬手的投票和争议经久不衰。因为这些明星——至少在我们的印象里——我们是非常熟悉的。他们是我们的偶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我们理想的化身,可以代表我们自己去成为火炬手。当然,也有人提出异议,认为这些娱乐明星只适合作秀,而神圣的奥运会圣火应该面向那些为中国体育事业劳苦功高的人,以及更多的普通大众。公婆说的都有道理,抉择就是个大问题。
甚至还有人提出,应该通过抓阄的方式选择奥运火炬手。然而,这种浪漫的平等主义思想虽然充分体现了公平,却不符合我们的现实。
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机会少,而渴望参与的人多,那么很多人就寻求一种公平的机制来处理这个选择。但是这样一来就会产生更多的问题。首先,假如我们把这些明星们划拉出去排除在火炬手之外,这本身大概就欠公平吧。明星也是我国的公民,也有权力当奥运火炬手。咱们不妨将明星也作为一种行业的人员,在更大的范围内评选,各类人群都有机会,这样大概就公平了吧。可是如果我们要照顾各类人群,我们又该以什么标准来分类呢?是年龄、性别,还是民族,地域?而且这样做又真的就是公平的吗?年龄来说,各年龄段平均分配好了,可老人小孩的身体能承受住长途的传递么?民族也是,我们是不可能按人数多少来比例分配的,我们是不是该照顾一下少数民族,那么这些少数民族中的少数民族又是不是也该照顾一下?即使某个单一领域内的争议解决了,那么交叉的呢?比如性别与年龄的交叉,职业与地域的交叉……总之,这里面麻烦更多。
现实的情况是,无论我们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去挑选,最终的结果都无法做到绝对的公平和平等。
话说回来,那么采取抓阄方式来选择奥运火炬手又是不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答案也是否定的。且不论其成本之高,单说历数百年来的奥运,成为奥运火炬手,甚至点燃圣火的人很多其实是受到特殊照顾的对象。这其中有残疾人,有儿童,这些人在一种平等均选的情况成为奥运火炬手的几率是较低的。如果把他们排除在外,是与奥运精神相违背的。国际奥委会对于火炬手的资格做了一些规定,强调选择能够体现奥林匹克普世价值的人,比如带给人们希望、梦想、勇气的人,弘扬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精神的人,能够很好地体现奋斗中求欢乐的价值取向的人。
这么说来,无论火炬手的选拔方式如何,都是不可能做到人人满意的,所谓众口难调就是这个道理。既然如此,那么又何须再在这个问题上斤斤计较呢?在我看来,无论怎样都好,奥运圣火的传递都只是一种形式,无论谁来做火炬手都是咱们中国人民族精神与奥运精神的代表。每一个中国人都将感受和体验到圣火传递过程中所燃烧的激情以及它所带来的全世界人民向往和平和友谊的欢乐与梦想。因为它点燃的不仅仅是中国人的荣誉,还点燃着集体的团结和付出。当奥运的圣火燃起在中国的大地上,所代表的不仅是中国的复兴与崛起,也代表着我们对于未来的希望。
圣火来了,将把“和平、团结、参与”的奥林匹克价值和“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传遍全球。圣火来了,中国民众的心也亮了。